蛇形玩具专利申报项目

向客户展示当前工作进度
初稿阶段 · 待客户确认 更新日期 2026-07-29

1产品图片展示区

当前证据来源仅为一张斜侧角度的产品图片,以下为原图及各处理版本,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裁切/增强图仅便于观察局部,不构成新的事实依据,不能证明原图未显示的部位。

客户提供原图
客户提供的原始产品图
唯一的原始证据素材,单一斜侧角度,存在背景、反光和透视,不能替代规范六面视图。
整体增强
产品整体增强图
对原图整体做清晰度增强,便于复核蛇形整体轮廓和各部分相对位置,不产生新事实。
头部增强
产品头部/上部增强图
头部/上部区域局部放大,便于观察蛇头部及上部可见色彩区域,不显示背面或另一侧。
主体增强
产品主体增强图
蛇身可见区域、环状及弯曲状外露部分局部放大,不能确认蛇身是否分节及真实连接方式。
下部图
产品下部图
下部区域局部裁切,可见弯曲状外露部分与长条形下部部分,底面及真实固定方式不可见。

2已完成工作总览

目前已完成以下六类基础工作,均为可供审阅的初稿或整理性材料。

3两份专利文稿的核心内容摘要

以下摘要仅概括初稿的核心思路,完整正文包含更多细节和待确认标记,均以初稿全文为准。

实用新型专利:方案 A(保守) vs 方案 B(强化)

方案 A · 保守

只保护看得到的外形和部件布局
  • 限定蛇头部、蛇身部、尾部、环状外露构件、弯曲状外露构件和长条形下部构件的真实构造及相对布置。
  • 不主张摆动、转动、复位、磁吸、电动等未证实的活动机构。
  • 前提:仍需确认蛇身部的分节/连接构成,以及至少一种可重复实现的连接方式,并补制带标记的技术附图。
  • 适用情形:若产品仅具备外观造型、无法确认可核验的内部构造,建议以外观设计申请为主。

方案 B · 强化

如产品确实可动,进一步保护活动机构
  • 在方案 A 真实构造基础上,进一步限定蛇身分节之间或蛇身与下部构件之间的实际活动连接组件。
  • 需明确经确认的运动方向、限位或复位关系。
  • 前提:产品确实能够相对运动,且该运动可由视频、拆解图、装配图或剖视图证实。
  • 禁止事项:未确认活动机构时,不得使用"可动"名称或补写转轴、弹簧、磁性件、电机等内容。

两个方案是替代关系,不能作为同一申请的并列方案同时提交,需根据产品真实结构二选一。

外观设计专利:设计要点与色彩保护方案

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形状及其组合,具体表现为蛇头部、蛇身部、尾部,以及蛇身部与长条形下部部分之间的环状和弯曲状外露部分,与长条形下部部分之间形成的整体形状和相对位置关系。

方案 A · 保护色彩

若配色为稳定量产设计
  • 确认当前灰、紫、绿、黑及透明/半透明视觉组合为稳定量产设计,并纳入保护。
  • 需采用同一光源、白平衡和色彩标准拍摄全套彩色图样。

方案 B · 不保护色彩

主要保护形状
  • 若产品会采用多种配色,或主要保护形状及组合关系。
  • 采用黑白线条图或灰度一致图片提交。

当前不能替客户选择,需在《客户确认单》中明确。

正式递交所需视图清单(六面视图 + 立体图)

主视图
缺失
后视图
缺失
左视图
缺失
右视图
缺失
俯视图
缺失
仰视图
缺失
立体图 1
缺失,参考角度存在
立体图 2
缺失

现有原图仅可作为立体图 1 的拍摄角度参考,含背景和非规范透视,不能直接作为正式递交图片。全部视图均须按统一姿态、纯色背景、同比例同色温重新拍摄或绘制。

4图片证据能力边界表

这是本项目工作严谨性的核心体现:任何一处外观特征,都区分"图片能证明"和"图片不能证明",不把猜测或图像增强结果当作事实写入申请文件。

要素图片能证明图片不能证明
蛇头部 单一角度下的可见外轮廓 内部构造、真实材料、尺寸、是否可动
蛇身部分节情况 头部与尾部之间存在可见外露区域 是否一体成型、是否由独立分节构成、段数、真实连接方式
环状外露构件 大致外轮廓及相对位置 是否完整闭环、是否独立零件、与相邻部分的连接及作用
弯曲状外露构件 可见轮廓及延伸方向 两端连接方式、是否一体成型、受力/运动作用
整体色彩组合 初步可见灰、紫、绿、黑等视觉印象 是否为最终量产配色、色彩是否稳定、是否可纳入保护
六面视图(主/后/左/右/俯/仰) 无 — 现有仅一张斜侧图 全部缺失,无法用于判断对称性、背面及底面外观
活动连接机构 是否存在转轴、磁吸、弹性件、电机等活动机构

5待客户确认事项

以下 8 类问题是定稿前必须解决的阻塞项,任何一项缺失都会影响权利要求范围或导致材料无法递交,详见随附的《客户确认单》。

6下一步计划

  1. 客户确认 — 填写《客户确认单》,补充六视图照片/视频及相关信息。
  2. 定稿 — 根据确认结果,替换两份文稿中的全部待确认标记,选定方案 A/B 及色彩保护方案。
  3. 正式检索 — 针对已确认的具体结构特征,开展正式的新颖性检索(区别于当前的初步反向识图)。
  4. 提交 — 补齐申请人/设计人信息及法定材料后,完成形式审查并正式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