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工作看板 · 中国大陆法假设

合资公司资金异常处置

聚焦:刑事控告可行性、资金证据闭环、注销责任与民事追偿并行。

优先级:立即固定资金证据
本页为匿名化内部工作提纲,不构成法律意见或对外表述。事实、罪名和程序均须由承办律师结合原件及现行规则复核后使用。
核心判断 存在刑事报案基础 主线:职务侵占;补充核查妨害清算与挪用资金
异常资金线索 约 ¥1,020 万 按收款 1,100 万、装修支出 80 万暂算,待流水核定
最关键事实 入场费权属 是否为合资公司财产或代收款
双线推进 刑事 + 民事 刑事不当然免除既有民事判决责任

刑事定性路径

重点审查
1
职务侵占罪行为人利用合资公司管理、收款或财务控制权限,将公司财产非法据为己有。
首选
2
妨害清算罪在债务未清时隐匿或处分公司财产、虚假清算或以不实材料注销。
核查
3
挪用资金罪如非法占有目的暂难证明,但个人占用资金、长期未还或用于个人用途。
备选
4
合同诈骗罪只有证据显示收取费用时即有非法占有目的、虚构或隐瞒关键事实时,再作为备选。
谨慎

报案叙事的四个锚点

事实优先
钱是谁的以合作合同、商户协议和实际收款账户,证明入场费属于合资公司收入或受托代收款。
谁控制了钱锁定实际管理人、付款审批人、网银U盾/印章控制人及其职务便利。
钱怎么离开公司逐笔还原“商户 → 公司/运营方 → 个人账户 → 最终用途”的完整路径。
注销时知道什么证明注销前债务已经发生或被主张,且清算/承诺材料可能与事实不符。

需要避免的表述

防止民事化

不要只写“合作失败、对方没付款”。

  • 将主张建立在公司财产被个人非法占有的具体交易事实上。
  • 不把“老板是股东”当作其可任意支取公司资金的理由。
  • 不以既有民事判决为由放弃刑事线索;也不将报案说成能自动解除民事责任。
  • 除非有签约初始即欺诈的证据,否则不以合同诈骗作为唯一或首要定性。

立即证据清单

时间敏感
0 / 8 已准备

并行行动

不要互相替代
  • 刑事:以职务侵占为主线提交控告材料,请求调取账户、账册及注销档案。
  • 民事:核查判决效力、上诉/再审/执行节点,保留对运营方及相关责任人的追偿路径。
  • 财产:同步追踪个人、关联方及资金流入方资产,评估保全和执行线索。
  • 内部:先完成冲突检索,统一事实口径与证据编号,避免散乱对外沟通。

下一轮需补的八项事实

访谈提纲
合资公司是何时、以何种程序注销的?债务发生、被催收与注销各在什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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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公司成立/注销时间及注销类型;② 实际控制人在合资公司的职务与权限;③ 入场费合同约定及实际收款主体;④ 完整资金路径和资金用途;⑤ 有无决议、借款、分配或报销依据;⑥ 民事判决效力及实际履行;⑦ 债务发生、催收与注销的先后;⑧ 是否存在对运营方、其老板或装修公司的既往/当前代理关系。

依据状态:本页关于罪名和公司清算责任的内容为初步研究结论,正式控告或诉讼文书应以现行有效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司法及有权机关公开文件为准。金额为基于已知事实的暂算,不代表损失或犯罪数额认定。